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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冷学会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1-11 15:44:50 ——

学会各分支机构、会员单位、各省市自治区制冷学会: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1}2号)要求,中国制冷学会将开展院士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标准和条件

严格执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以及学术团体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的有关要求。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学风正派的中国公民,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系统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成就,并为中国科学技术事业或人类文明进步作出突出贡献,可被推荐为院士候选人。被推荐人应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工作。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院士候选人。

(三)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凡2015、2017、2019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1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五)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推荐为院士候选人。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任警务技术职级、国家安全机关任专业技术职级的除外;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候选人,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除外。

(六)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推选范围。

二、推选程序

(一)成立机构。学会成立如下机构:推选专家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由相关领域具有学术权威性和学术影响力的研究员、教授、正高级工程师或同等职称的知名专家组成,人数应不少于11人,专家应具有广泛代表性,且应包含一定数量的院士;材料审核小组,由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对被推选人材料中主要成就和贡献的真实性把关;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由学会有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日常组织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组织领导,规范工作程序,开展推选工作。

(三)推选人选。学会各分支机构、会员单位、各省市自治区制冷学会,应按有关要求,组织推选工作专家组集中评议确定本学科(专业)推选人选。

(四)审核材料。被推选人所在单位须对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被推选人的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和材料涉密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审核小组负责学术审核,审查被推选人材料的完整性,对被推选人材料中主要成就和贡献的真实性进行把关。

(五)组织评审。由推选专家委员会采取会议或通讯方式进行评审,投票确定被推选人。参加投票的专家应超过推选专家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二。获得赞成票不少于投票人数三分之二的人选,方有资格向中国科协推选。

(六)进行公示。通过审核和评审后,在被推选人所在单位和学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仅受理书面实名投诉,投诉人应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七)报送结果。推选结果报送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办公室。

三、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推选工作材料

请各推选机构提供推荐函1份,注明推选程序、推选人姓名和数量、推选专家名单等。

(二)候选人材料

推选单位应根据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要求,提供被推选人材料纸质件及电子文件。报送的所有材料如涉及国家秘密需进行脱密处理。报送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选人的被推荐(提名)资格。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学术团体推荐用)》(以下简称《推荐书》)纸质件2份,其中原件1份。

(2)《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附件1纸质件2份,其中原件1份。

(3)《附件材料》附件2至附件6纸质件1套。

(4)《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纸质件2份。

(5)《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纸质件2份。

(6)U盘1个,存储内容为《推荐书》和《附件材料》附件1的word格式电子文件,《附件材料》附件1至附件6、《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和《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等材料的PDF格式电子文件(文件大小不应大于100兆)。

以上材料模板请登录中国科学院网站(www.casad.cas.cn)下载、查询。

(7)同行专家评议表(格式见附件3)纸质件1份。

2.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国科协提名用)》(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2份,其中原件1份。原件由被推选人签名,被推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名书》附件材料纸质件1套,包括科技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项),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实施情况证明材料(不超过5项),论文和著作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

(3)U盘1个,内容为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数据文件、word格式《提名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及使用说明书,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有关文件请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查询。

(4)关于《提名书》、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选人所在单位盖章出具)纸质件2份。

(5)被推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纸质件2份。

(6)同行专家评议表(格式见附件3)纸质件1份。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所有推选材料应由推选单位报送,谢绝被推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2.材料需完整报送,且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相应电子文件完全一致。

4.材料请报送至中国制冷学会(仅限邮寄方式报送),请严格按照邮寄地址信息填写,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于2月3日前寄出。

                                            

                                                中国制冷学会

                                              2021年1月11日


附件:

附件1: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doc

附件2:同行专家评议表.docx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波、王丹

联系电话:010-68457336/18047287597、13522551228,

电子邮箱:bwang@car.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0层  中国制冷学会

邮政编码:10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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